莫礼康

合伙人

莫律师是本所私募投资及商务部的合伙人,曾任职本所的实习律师。自执业以来,莫律师曾经参与多项在香港和中国内地进行的大型合并和收购及联营的工作,其业务亦涉及广泛的企业及商业交易事务。

此外,作为本所金融服务部的成员,莫律师亦经常就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牌照及合规事务提供法律意见,服务的客户包括专型公司、基金及金融机构。莫律师亦经常为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各类中介人牌照的申请,以及持牌机构的易手(包括后续转换大股东的申请)提供专业意见。莫律师亦代表客户申请成为香港交易所的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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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私募投资及商务, 牌照及法规, 银行和金融事务 - 非争议性, 金融科技

语言

英语,广东话

专业资格

香港大学法学士荣誉学位

于2009年成为香港注册律师

于2013年成为英格兰和韦尔斯注册律师

所属团体

香港律师会

私募投资及商务

  • 代表上市公司及私人企业进行各种重要的资产收购和出售。
  • 代表银行和上市公司进行项目融资。
  • 代表餐饮集团就餐饮业务的各种收购和出售以及并代表餐饮集团就其建立餐厅和经销特许经营权以及合资企业提供法律意见。
  • 协助一所会员制的休闲俱乐部制定其订制的会员资格条款及各种相关的商业安排。
  • 代表数间媒体公司为其就资产的收购和处置以及建立许可证和发行安排以及人才中介安排提供法律咨询。
  • 为一家汽车设计公司及一家汽车制造商提供法律咨询,并为他们提供知识产权和设计注册与许可,资金筹集和合资企业,制造和分销安排以及其他公司事务方面的法律咨询。
  • 代表私人股本基金为其设立合资企业和其他私人筹资活动提供法律咨询。

牌照与法规

  • 代表一储值设施持牌人及就其业务出售(包括与香港金融管理局的交涉)提供法律意见。
  • 代表不同的买卖双方及就其进行收购和出售金融中介牌照的公司持有人 (包括向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申请批准更改主要股东) 提供法律意见。
  • 代表各种申请人及就其向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申请金融中介许可证以开展各类型受监管的活动, 包括第一类(证券交易),第四类(就证券提供意见),第六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和第九类(提供资产管理)提供法律意见。
  • 为金融中介许可证的持有人就其各种运营问题(包括许可和合规性)提供咨询。

金融科技

  • 为多家金融科技运营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及就其服务是否符合香港法律和法规提供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