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淑贞

顾问

王律师加入本所有20年,是本所私募投资及商务部的顾问。王律师是一名商务律师,她擅长处理跨境并购、合资企业、股权投资、融资交易、公司重组及上市后监管合规的相关工作。

王律师在中国法律事务上拥有丰富经验,带领了多个在中国大陆各个行业的重大并购、融资及投资项目。

在加入本所之前,王律师于一间大型本地上市银行公司秘书部任职。

业务范围

中国实务, 私募投资及商务, 雇佣, 牌照及法规, 银行和金融事务 - 非争议性

语言

英语,广东话,普通话

专业资格

伦敦大学法律学士

于2000年成为香港注册律师

于2002年成为英格兰和韦尔斯注册律师

香港公司治理公会资深会士

公司治理公会资深会士

特许公司秘书

特许公司管治专业人士

所属团体

香港律师会

英格兰和威尔士律师会

香港公司治理公会

公司治理公会

私募投资及商务

  • 与美国及欧洲法律顾问共同为多家跨国客户公司进行全球性重组。
  • 代表一间中国国有企业供电商,处理由内地银行的香港分行授予人民币十亿元贷款额度,该贷款由中国的母公司取得,由香港子公司担保和作出押记。
  • 代表中国客户收购一间在中国拥有价值人民币四亿元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香港注册公司,并与中国律师合作处理有关尽职调查的工作。
  • 代表一家法国文具商收购两间由台商经营文具业务的外资企业,交易涉及美金七百五十万元,其中涉及成立和重组在香港的新控股公司,以及转移中国的业务 (包括资产),随后成功行使其收购认购期权达美金四百万元。
  • 代表一广告集团在香港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集资,集资约港币六千万元; 随后协助该集团处理上市后的合规事务,包括配售非上市的认购权证,赋予认购股份之权利,筹集款项不多于港币三千万元。
  • 在不同行业的投资项目中代表数个由新加坡/中国团队管理的开曼群岛基金,当中包括卫生产品 (以美金一千八百五十万元购入股份),水泥(以美金五亿七千三百万元以联合收购方式收购一间深圳上市公司),风力发电厂 (以美金四千二百万元进行股份收购)及其他在中国的食物和制药的业务。
  • 代表一间香港上市银行批出超过港币二亿元的贷款予一间经营酒店业务的香港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当中涉及贷款协议书和一系列香港、中国和英属处女群岛公司的质押文书。
  • 代表一间香港著名的饮料分销商处理其企业重组以改善管理和为日后首次公开招股作准备。
  • 代表一位台湾客户处理在首次公开招股前多项投资一间以中国为基地的服装和商品销售集团的计划,总值人民币四亿五千万元,其目标是在泛欧交易所首次公开招股,过程涉及涉及建立一个上市工具、中介实体和集团的内部重组。
  • 代表一间加拿大上市公司配售股份和认股权证予由中国投资者控制的公司,筹集加币八百万元。
  • 代表一间在中国从事汽车租赁业务的公司以私募基金筹集美金五百万元,以该国内公司和其海外控股公司的资产作抵押,发行可换股票据。
  • 代表从事媒体行业的澳洲客户在香港收购与媒体有关的公共关系和营销业务。
  • 与多间欧洲律师事务所联合代表客户处理跨境出售从事玩具相关业务的企业集团。
  • 为一间从事通讯产品买卖及维修的主板上市公司担任法律顾问,为集团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暨公司秘书服务。